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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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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浏览次数:942023关于|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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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陕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07-2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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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2023关于|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工程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山西
招标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1.1种方式进行:
1.1.1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1.1种类型:
1.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ZKGC2023-03-019
2.3招标内容:华夏银行长治分行办公大楼位于长治市城北西街141号,范围包括1层(分行营业部)以及2-5层(分行行政办公区),建筑面积为4,439.74平方米(不含食堂、职工活动等非营业办公区域)平方米,其中一层营业部为1089平方米,拟计划在以上区域内安装安防监控设施。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括:监控中心、音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等。
设备采购主要包括辅助材料、未列入总行集采目录中的设备。以下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直接采购,但由本次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包括:录像机、摄像机、硬盘及集中存储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网络交换机、拾音器、IP网络对讲设备(对讲主机、面板、寻呼话筒)、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软件、拼接屏等设备。
2.5质量标准:符合z新国家安防标准要求。
2.6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7工程地点:长治市城北西街1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当地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安全防范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有丰富的类似金融机构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内容应包括设计(如有)、设备采购、安装施工);
3.4、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金融机构监控工程施工管理;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6、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8、投标人关联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各方。主要包括:企业的母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受同一公司(或个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或个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1)投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6)体系认证证书;(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项要求的网站截图及相关说明;(8)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类似金融机构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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